深圳凤贤妇科SHE'S无痛人流技术,给您,没有痛苦的爱!
当前位置:首页 >> 大月份引产 >> 在啥情况下孕妇必须引产?
在啥情况下孕妇必须引产?
发布时间:2010-03-17

        在啥情况下孕妇必须引产?妇女妊娠28周后,由于某些特殊原因,为确保母体健康或使胎儿脱离宫内险境,必须终止妊娠,实施引产手术。深圳妇科专家表示,这里所谓的“特殊原因”,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:

        Ⅰ、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,应立即引产,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 Ⅱ、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 ,也需立即引产

        Ⅲ、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应当考虑引产。

        Ⅳ、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结果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,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。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
        Ⅴ、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。所以,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分娩。

        Ⅵ、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。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导致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等。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或胎盘早剥,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。所以,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
        在啥情况下孕妇必须引产深圳妇科专家建议:如果孕妇出现上面的情况之一的话,就应该要早上上医院做检查,或是根据医生的诊断,来看看孩子是“留”还是“流”。

>> 相关内容
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:(粤)医广[2010]第05-20-188号 粤ICP备09156041号
© 2008 - 2009 深圳人流网 www.0755rl.com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:0755—81712255 81712277 | 400-880-8566
本站信息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疗以及医疗的依据,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和转载 网站设计制作支持